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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政府機構與 ISO 9000

        隨著政府機關的人事改革與組織精簡,提高工作效與品質顯得日益重要,目前有越來越多的行政管理工作皆引入了ISO9000的認證,
為各行政部門提高決策水平、工作效率與品質為最終目標。

        ISO 9000標準特別強調「將所有工作透過程序化來完成」,其ISO 9000標準的定義是「將輸入轉化成為輸出的一組彼此相互關聯的資源與活動」。因此,在每一項工作完成,必須要先有輸入之要件才可以成立,例如國際、國內政治、經濟脈動、法律與法規、經濟政策等,皆為展開工作前的基礎或依據;而在執行任何一項工作前,皆必須投入適當的資源與必要活動,例如勝任工作的職員和必要的設施、資金等等。

        至於所謂的輸出,是指任何一下工作都有工作目標,而至少符合某特定的結果則為輸出。因此,經過各種訊息的蒐集、資源投入、組織活動來實現工作目標,以滿足輸出的需求,此一系過程是為一件工作任務之原貌

        為了實現工作目標,其事前規劃工作應採取的途徑與方法,在ISO 9000標準中則稱為程序,更進一步闡述,所謂程序,應當明確、清楚工作本身的目的與範圍,其包含4W1H(由誰來執行、何時、何地、及如何作) 、應備有資源的類別與使用、如何對活動紀錄的控制與記錄等等。故在行政果李中,任何部門為履行某項職能,一般都得制定一管理辦法與實行細則,建立其文件資料,就實務上而言,將其文件資料稱為書面程序或文件化程序。

由此可見,各項工作的品質是由管理來實現的、(實行)過程的品質取決於投入的資源與活動、活動的品質則是透過執行該活動所使用的途徑與方法來確保。因此,若要提高政府機關的工作效率與透明度,防止行政管理的隨意性與杜絕各種腐敗現象的發生,都應當按照文件化中的管理辦法或實行細則(控制活動的有效途徑與方法應制定餘各項工作管理辦法與實行細則等的文件中)來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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