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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8日 星期二

品質管理常犯的錯誤

        所謂的品質目標是組織根據品質方針與指引,訂立組織所追求的品質目標,因此品質目標在品質管理系統中扮演奇舉足輕重的角色,其要點如下:(
1)品質目標的訂立,是有有能力被品質管理系統來實現(2)是評核品質管理系統的重要指標。根據過去在品質管理系統的審查經驗中,發現企業/組織在品質目標的管理上,發現有諸多的問題產生,因此將它們歸納如下:

一、沒有訂立品質目標的時程與進度表,容易促使再品質目標實踐的過程中,發生一蹴可幾、或是延滯遞延的情形產生,造成品質目標的效益不如預期。

二、侷限傳統營運模式,依照年度進行目標的訂立,因而無法有效掌握品質目標執行過程中所需的人力、條件及資源;換言之,須要有衡量品質目標的品質手冊及總文件,並打破「會計年度」的思維,將品質目標依階段性的任務作工作分解與指派,再進而循序漸進,為品質管理體系提供持續改進的方向。
三、在品質目標的建立上,不應僅訂立總品質目標與年度品質目標,更應將品質目標依照企業的功能別/部門別分權下授,實踐ISO管理系統「全體參與」的理念。

四、品質目標必須涵蓋滿足產品目標的內容,但實務上多數組織品質目標的訂立上,卻僅反映在工作衡量上的重要指標,例如不良率。更進一步指出,品質目標須涵蓋產品目標的(1)產品功能(2)性能指標(3)其他等品質相關內容。

五、品質目標的訂立,應要符合「可測量」的原則,例如組織在訂立產品品質的規範,是成為「國內外的標竿」,但矛盾的是,卻又不瞭解目前國內外品質標竿的評核基準,則違反了目標SMART原則的「可測量」準則。

六、確保品質方針與品質目標的一致性,使品質目標依循品質方針的架構而發展,勿讓組織承諾提供一流產品給顧客,但衡量一流產品的指標卻是90年代指標的情形產生。

七、在品質目標的進度量上,不僅要定期性地衡量,更應依職權/層級的方式來進行,相較僅按月或季衡量品質目標,則較具可信度。

        綜合上述管理品質常犯的錯誤,在品質目標的制定上,建議可遵循SMART來訂立,並針對個人/部門進行職權的下授與賦權,實踐「全體參與」的理念,透過定期的評核與回饋,持續進行與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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